一、新参加工作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二、住房公积金缴基数及月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由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组成,分别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怎么办?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即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须经公积金中心和委托贷款银行审批同意。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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